10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鐵集團公布《關于鐵路客運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下稱《公告》),宣布自11月1日起,在鐵路旅客運輸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即鐵路電子客票)。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可通過鐵路12306取得鐵路電子客票,用于報銷。
這意味著,對旅客而言,未來報銷車費不再需要到火車站、車票代售點、自助機上打印“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直接在網上即可獲取鐵路電子客票,由于可重復下載、打印,還可避免發票丟失和損毀的情況,總體看報銷將更加便利。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保持平穩過渡,對于通過鐵路客票發售和預定系統開具且乘車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旅客仍可使用該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報銷入賬。
這意味著,在明年9月底旅客依然可以使用紙質車票憑證報銷,但此后報銷將全面進入電子發票時代,火車票紙質報銷憑證將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