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普通的商標侵權糾紛案一夜之間變成了“打假”、“仿冒”案。
惡意歪曲事實已構成違法
因上訴理由商標數字中“2”和“1”存在近似,中品質協(北京)質量信用評估中心有限公司(商標“21315”擁有者)與綠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商標“11315”擁有者)商標糾紛一案,近日在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二審結案。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兩者商標“整體在文字構成、呼叫、含義方面難以區分,構成近似”,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
“征信業首例商標打假案落幕 創近年北京知識產權賠償新高”、“征信業商標打假案落幕 11315綠盾再敗訴”、“征信行業首例商標打假案終審判決”……判決一出,被冠名為“國內征信服務商標第一案”的海量曲解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判決的消息在網上以賽過媒體傳播規律極限的速度在各種網站上傳播開來。
“這種歪曲、捏造事實和篡改判決書內容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立新表示,雖然法院判決以11315和21315構成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為由,認定構成侵權,但商標侵權并不等同于“仿冒”、“造假”,某些別有用心者惡意地將本案冠以“征信業首例商標打假案”、“仿冒者”的名義已經嚴重侵害了綠盾公司的合法權益。
受害方綠盾公司已啟動法律程序 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此案為商標侵權糾紛,非打假案,不存在假冒偽劣問題。”法律界人士岳女士說。
據了解,商標侵權是指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使相關公眾對該標識與注冊商標構成混淆誤認。商標侵權不一定要主觀上有惡意,客觀上有混淆的結果有時也會造成侵權。而打假、仿冒,顯然是故意造假,以虛假的、質量較次的產品或服務冒充質量較好的商品或服務,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好的東西進而購買。
針對網絡上故意歪曲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判決惡意中傷、詆毀案件一方,誤導讀者的消息,作為消息受害方,目前綠盾公司已啟動法律程序,堅決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
律師認為法院判決存在諸多問題
5月26日,此案綠盾公司方面的訴訟代理人朱立新律師同時對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結果發表聲明。朱立新堅持認為,法院判決將“11315”與“21315”兩個不同數字認定構成近似,有違法理和常識。
“根據《商標法》、《商標審查標準》等關于判定商標從音、型、義三方面區分的規定,首字母不同即不構成近似的區分規則,結合數字排列具有唯一性的特點,將11315與21315兩個不同數字判定為‘在構成、呼叫、含義方面難以區分,構成近似’,是明顯錯誤的。”朱律師進一步表示,該判決與國家商標局已經授權注冊的銀行服務類商標如95588、95568、95565、95566等大量僅一位數字不同、在同一服務類別而不構成近似的商標授權案例相違背。
其次,綠盾公司本身就擁有“11315”商標的專有使用權。國家商標局信息顯示,“11315”商標為合法注冊商標。2016年3月10日,就“21315”對“11315”商標的異議問題,商標局曾進行過調查與核實,并作出決定認為“11315”與“21315”商標數字組成不同,在呼叫、整體外觀等方面區別明顯,因而未構成近似商標,共存并使用不會導致消費者誤認。
第三,綠盾公司使用11315作為商業標識使用,是基于2003年注冊的11315.com的域名,并且通過多年的宣傳使用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11315”自始至終都沒有與“21315”進行混淆的主觀故意。綠盾公司負責人稱,該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致全身心投入征信業,經過十余年的探索與發展,如今已在全國700多個城市建立了分支服務機構,征信員工上萬名,腳踏實地專注于征信事業的發展,以第三方力量推動著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在十幾年的發展過程中,得到了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較高評價,在國內企業征信市場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ALEXA網站顯示,11315全國企業征信系統(www.11315.com)與21315網站(www.21315.com)ALEXA世界排名對比,截止2016年4月7日(一月平均排名):11315全國企業征信系統(www.11315.com)ALEXA世界排名第42674名,而21315網世界排名為13838235名。
為此,朱立新在聲明中表示“本案兩審法院在庭審中存在諸多問題,判決結果于法無據、推理錯誤,委托人將繼續通過法律手段尋求救濟”。
對于該案的社會影響,朱立新稱該判例將會對征信機構合法使用征信服務類的注冊商標造成嚴重障礙,不利于中國征信行業的健康發展。同時,其進一步表示“此次的判決可能引發大量存量商標的法律糾紛,也可能引發因為銀行帳號、車牌號碼、房產號碼、身份證碼號等數字的‘混淆近似’而對其財產安全的社會擔憂”。